財政部近日印發通知,向北京、天津、內蒙古等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兵團)提前下達566億元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
通知明確,待2026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規定程序撥付使用。2026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市、縣財政部門安排使用補助資金時,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省級主管部門應于資金下達60日內,按程序將經省級財政部門確認后的區域績效目標(計劃任務)報中央主管部門,同時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中央主管部門應于30日內將審核后的區域績效目標匯總報財政部。
通知要求,涉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兵團)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5.11.21 辛雯
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分配表
北京 45217
天津 36591
河北 174675
山西 71151
內蒙古 116087
遼寧(不含大連) 122178
大連 28149
吉林 243076
黑龍江 115786
上海 86213
江蘇 194623
浙江(不含寧波) 175937
寧波 47027
安徽 197813
福建(不含廈門) 83890
廈門 26950
江西 322094
山東(不含青島) 121620
青島 21661
河南 298527
湖北 476910
湖南 260819
廣東(不含深圳) 398943
深圳 34977
廣西 240973
海南 25487
重慶 285553
四川 543005
貴州 152190
云南 148185
西藏 10502
陜西 115877
甘肅 251747
青海 26691
寧夏 57417
新疆 70669
兵團 30790
合計 5660000
東部地區 1423976
中部地區 2186338
西部地區 2049686